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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網上逾期加/退選科目申請須知
- 學生須按指定程序遞交申請:
① 先諮詢有關老師意見 ② 遞交網上申請表,由授課老師及有關部門/學院院長/教務長審批 ③ 註冊及考試組將通知學生申請結果,如有需要,將更新CUSIS紀錄。
如在申請程序上遇到任何問題,可直接向註冊及考試組查詢(電郵: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學生如有違反學術誠信,即使已遞交逾期退選科目申請表及獲准退選科目,亦可根據有關程序予以懲處。
- 請細閱網頁內之指示及正確地輸入科目編號及組別編號(如有),系統只會核對輸入之科目編號是否有效,而不會查核個別學生於有關學期有否註冊該科目,因此學生有責任覆查所輸入之逾期加/退選科目編號及組別編號是否正確。
- 請於網上申請表註明逾期加/退選科目之特別理由,如有相關證明文件(例如醫生紙),請附上以供有關老師及部門考慮。
- 已遞交之網上逾期加/退選科目申請不得取消。
- 網上逾期加/退選科目申請表並不適用於亞洲課程(IASP)及研究生。有關學生須分別向學術交流處及研究院院務處諮詢逾期加/退選科目程序。
- 學生如須逾期加/退選科目程度5000或以上之研究院科目,請聯絡註冊及考試組索取申請表。
2020年10月6日
逾期退選並不適用於部分專業課程及若干其他科目。請參閱於註冊及考試組網頁公佈的資料。此等科目須根據大學學則指定的正常程序辦理退選。
如你欲退選之科目並不屬於上述科目,但又不能在CUSIS自行退選該科 (因該科為研究院科目,或你未有同時退選該科之同修科目),你必須於2020年5月2日(香港時間晚上10時正)或以前電郵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以便本組跟進。逾期收到之電郵將不受理。
如你在該科取得及格成績, 將獲得該科的學分。
由於以及格/不及格為評分等級之科目將不計入各項平均積點(GPA), 包括學期平均積點, 你在下一學期的學業進度將為"Good Standing";除非本學期所修學分有半數以上不及格,屆時學則第10條將仍適用。另外,如你於本學期為試讀生(on probation or extended probation),因本學期平均積點未達到1.5或以上,根據學則第10.3條,你在下一學期的試讀生身份將不能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