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日制本科生(特別生除外)
有關:學位頒授日期及畢業計劃
大學每年有三個學位頒授日期:3月31日,7月31日和10月15日,以適合學生升學或就業需要,例如:部分大學須要學生已獲頒授學士學位以入讀研究生課程,或符合其入職要求。
現提醒各學生應按其課程畢業要求選科,學生於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畢業要求可於3月31日獲頒授學位,於6月初完成畢業要求可於7月31日獲頒授學位。
如學生在畢業學期修讀暑期課程科目、或於7月初尚未能收到參加交流計劃用以申請豁免科目或學分的學業成績單、或仍未完成紀律處分程序,其畢業評核將會延後及評核結果將於8月中旬或在學生完成所有畢業要求後公布。有關學生的頒授學位日期為當年10月15日,此頒授學位日期或會影響學生申請升學或求職。所以學生必須小心計劃是否於畢業學期修讀暑期課程科目或參加交流計劃。以往亦有部分學生或因其學位頒授日期在7月31日後,在升讀研究院課程或註冊專業資格時遇到阻礙。
各學生的預期畢業學期(Expected Graduation Term)已記錄在 CUSIS 中。特此提醒所有學生,尤其是已達其預期畢業學年的學生,應檢閱其預期畢業學期資料是否正確,因大學將根據CUSIS記錄的預期畢業學期資料為學生進行畢業評核。以往亦有學生完成了所有畢業要求,但因實習或其他個人原因更改了預期畢業學期以致未被納入該學期畢業評核之中,其畢業年份/學期因此被延後。學生有責任檢查CUSIS記錄的個人預期畢業學期是否正確,並按需要申請更改,使大學可按其預期畢業學期於指定學年/學期進行畢業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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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及考試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