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因病或其他健康理由,學生應按照其個人考試時間表出席統一編排科目考試, 並只應因要事及該日程屬不可改期的情況下申請缺考(例如: 參加比賽、工作面試、參加公開/專業考試、親屬喪禮等)。學生應提交比賽主辦方的邀請函、公司的面試函/電子郵件、公開/專業考試時間表、列明該項目或活動日程無法改期之文件/檔案等作為證明文件,以申請缺考。有關缺考申請詳情,請參閱常見問題1。
請注意,因非必要原因(例如: 參加畢業典禮)、參加可以重新安排的活動(例如:駕駛執照考試)或因提前購買了機票而申請缺考,此等原因一般不會被接納為必須缺考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