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交網上超逾課業負荷申請須知
1. |
請於遞交申請前留意全日制本科生總學則5.1及5.3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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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請於申請表上註明申請原因並上傳詳細修讀計劃及學業成績表(如適用)供主修學系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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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於系統遞交之超逾學年課業負荷申請不可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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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學生可於申請程序完結後(即申請批准/不批准),再次於系統遞交申請。如學生之超逾學年課業負荷申請不獲主修學系/教務長批准,學生可以其他原因再次遞交申請給主修學系/教務長考慮,唯因避免學生不斷重複申請,每名學生每學期/暑期課程只能於系統遞交最多3次申請(包括第1次申請)。學生仍有其他特別原因於遞交3次申請後須上訴或改變申請,請聯絡主修學系。 |
2021年3月29日